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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奥兰多惨案:同性恋被接受道阻且长 [打印本页]

作者: 颜料君    时间: 2018-2-3 19:04
标题: 奥兰多惨案:同性恋被接受道阻且长

 美国当地时间6月12日凌晨,佛州“脉动奥兰多”夜总会发生美国30年以来最惨烈的大规模枪击案,目前已经造成49人死亡,53人受伤。据英国天空新闻网6月13日消息,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宣称对发生在美国奥兰多夜总会的大规模枪击案负责。执法人员已经确认了枪手的身份,为29岁的阿富汗裔美国人奥马尔?马丁(Omar Mateen),已经被击毙。

  虽然美国联邦调查局已将此事定性为恐怖主义袭击,不过此次恐怖袭击明显不同于此前在世界各地发生的恐怖袭击,因为此次袭击针对的是同性恋者。枪手的父亲米尔?萨迪克称这,并不是出于宗教原因,是他儿子在几个月前看到两个男人亲吻,感到“非常愤怒”,令外界推测他的袭击动机是反同性恋。

  然而,随后的事情就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了,因为多名目击者称奥马尔?马丁多次出现在这家酒吧,还使用同性恋约会app联系过至少一个同性恋男性。因此目击者认为马丁父亲所说的“看到男性亲吻而愤怒”的说法是胡说八道:他(马丁)看过太多男男亲吻了。

  那么,为何一个同性恋者要对与自己有相同性倾向的同类大开杀戒,其实这还得回到同性恋上来。如果马丁是同性恋者,只能说是隐藏得很深的同性恋者(深柜),他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不安,或许是在这个圈子里受到过打击,如被拒绝,才有可能深恨同类。

  然而,无论什么原因的恐怖袭击都要受到谴责并应防范这样的悲剧再次产生,这是国际社会必须表明的态度。所以,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称,“官方目前对于枪手的动机还没有明确的判断”,但也表示,“今天对于同性恋社群(LGBT)来说是令人悲伤的一天”,“对于同性恋社群的袭击就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袭击”。

  这次袭击与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判定,美国宪法保障同性婚姻的权利,各州必须为申请结婚的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之后的庆祝判若天上和地狱,当时,全美弹冠相庆,就连美国总统官邸白宫也亮起了彩虹灯以示庆贺。奥巴马总统当天在推特发文称,这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并在白宫临时举行发布会,赞扬了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通过授予同性伴侣相同的尊严,将令我们的社区更加强大。

  然而,令很多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有科学、法律和民意的加持,但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在美国这个最为开放和最多元化的国家却遭到强烈抵制,同性恋夜总会被袭并造成100多人死伤的惨剧就是明显的说明。这意味着,尽管人类进入到今天的信息文明时代,但某一种不为主流社会所赞同的行为方式和言论也很难有生存的空间,或者生存的空间大大受限,尽管非主流的言论和行为并不妨碍他人的生活。

  对于同性恋,科学在较早的时候就给予了比较明确的解释。1974年,美国心理学会和精神病学协会发表正式声明:同性恋不是疾病,也不是一种病态,这是一种正常的只占少数的性指向,他们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必对他们进行矫治。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认定,同性恋行为并不一定属于心理异常。

  然而,科学的解释似乎并不会在短期内就让人们接受,历史上这类情况太多,而且还有很多人认为科学的证据也未必充分,解释也未必合理和客观,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验证和用时间来检验。意识到这一点,美国人在法律、社会和文化方面采取了更多的行动来让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理化、合法化和被社会认同。最大的成果便是美国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以5:4的多数确认同性恋婚姻受法律保护,并且在这一判决下,美国民众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支持率达到了60%的多数(2015年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的民意调查数据),而在1996年只有27%赞成。

  民意已经说明,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已经占据多数或主流,但美国为何还有如此疯狂的对待同性恋者的杀戮?可能的答案有几个,一是美国对同性恋支持的民意是不真实的,尽管表面上的民意是多数支持,但实际上反对者居多,支持者很可能是少数。另一个原因便是,尽管有科学、法律和民意的支持,但在文化和心理上,同性恋并不被认同,以及在法律判决上也未必让更多的美国人信服。

  文化的原因当然要归因于美国人和西方人的文化源头之一——《圣经》。在《圣经》里,不止一处提到同性恋不符合上帝的意旨,“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虽然美国是一个政教分离和多元化的国家,但是以基督教为根基的文化对人们生活、心理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更何况在政教分离不太多或者政教根本就不分离的国家,如阿富汗,宗教对人们心理和行为方式就不只是影响,而是指挥和引领着人们的生活。

  一个并没有为人们关注的事实是,当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在美国获得法律认可之时,并不意味着美国社会的主流民意已经完全或大部分支持同性恋。这从去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婚姻合法后,另一位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提出的反对意见可见一斑。他认为,对同性婚姻的认同不仅剥夺了各个州及其选民关于同性恋婚姻的立法权,而且在判断同性婚姻是不是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问题上罔顾历史和传统。因为婚姻是男女的结合从人类繁衍的角度来看有其生物基础。从历史和传统的角度来看,婚姻放在哲学、法律、法理等多重背景下都是一男一女之间契约精神的产物。这种对于婚姻的认识贯穿了美国的历史。

  因此,判定同性婚姻合法是以法官的身份做了立法机构应当做的事,法官们貌似“维宪”,实则“违宪”。这些情况才有可能是美国的民意。

  佛州“脉动奥兰多”夜总会发生针对同性恋者的恐怖袭击表明,尽管有科学、法律和民意作为支持,但要让人们接受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将道阻且长,即便要让人们接受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方式,也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大的文化障碍和沟壑需要跨越,更不用说要实现“我不赞同你的生活方式,但捍卫你的选择和生活方式”更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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