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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对 “兔八哥”(宾尼兔/Bugs Bunny)情有独钟。这只聪明狡黠的兔子,手中拿着一根胡萝卜不时咬上一口:他是我想要模仿的虚拟偶像,尤其是他那迷人的招牌动作。 想象很美好,但是实际操作却是另一回事。年幼的我第一次模仿它咀嚼生胡萝卜时,却只感到恶心难吃,身体本能地把胡萝卜扔到墙角,弯下腰开始呕吐。 “胡萝卜这么好吃你为什么要把它扔掉?!” 一旁的哥哥数落我的浪费行为。 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 “震惊”:胡萝卜带给我的是生理的抵触,而带给你的确是齿罅留香的美味。人和人之间可以如此不同。而且,原来我可以在某些地方和别的人类不同,和哥哥不同,和 “大家” 不同。 后来在生物课上,老师告诉我们,由于人类在基因上的差异,有的同学能够把舌尖卷曲起来,有的同学则不能。这节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痴迷于让别人卷舌尖给我看,人类在舌尖上隐藏的可能性美丽到令人着迷:小朋友们的外表并没有不同,但是小 A 可以把舌尖卷起来,而小 B 却不能。更重要的是,小 A 完全能理解不能卷舌尖的小 B。 生物课给了我一双发现和理解差别的眼睛,它没有教过我们要按照 “能否卷曲舌尖” 来区分人。 总之,从假装兔八哥失败开始,我开始 “做自己”,做这个能卷曲舌尖但在餐桌上看到胡萝卜就得挑出去的自己。我必须这么做,不做自己是会呕吐的。 迟至高中一二年级我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同性恋取向,就像发现了自己不吃胡萝卜一样,我感到了来自自我深处的震惊。 在一张胡萝卜盛宴的餐桌上拒绝张口,在一个异性恋主流的社会里喜欢同性。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多么有趣而又残酷的事。 性觉醒出现,那时我已陷入第一次爱上他人的泥沼中,不能自拔。爱是人类共有的礼物,但是这份爱却给这那个男孩带来了困扰。他班的同学取笑我和他之间似乎过于密切的友谊,嘲笑他是 “同性恋”。在为自身解困之余,他还积极帮我圆场:“我们不是 gay,我们都有各自喜欢的女孩!” 是的,他的确有,我却没有。 我不知道他具体经历了怎样的冷嘲热讽,但他逐渐和我形同陌路,最终在高三之前离开了这所高中。忧伤过后,我也逐渐变得畏首畏尾。既然我认为同性恋和不吃胡萝卜是同样稀疏平常的事,那我就应该心安理得地去做一名同性恋者,如同我自然而然地抗拒胡萝卜。但是在事实上,这两者有着很大的差距,我也不总是那么心安理得。 我不再敢随便爱恋别的男孩,在夜里我醒着,感到 “同性恋” 这个词好像有雷霆万钧的力量,能把一切都摧毁。我很迷茫,我那时想兴许我应该只找别的 “同性恋”,但是什么是 “同性恋”,谁又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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